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华云联盟优质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院〔2021〕9号

所属各高校:

根据《关于批准 2021 年度文华云联盟优质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院〔2021〕7 号)文件精神,启林教育研究院计划于11月完成对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和交流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动项目顺利进行。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 年度文华云联盟优质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采取不同评估程序开展。

(一)重点建设项目

1.团队自查。团队负责人提供课程建设平台及查看链接,整理项目建设和研究成果、应用情况等,填写《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交学校项目主管部门。

2.专家评审。启林教育研究院聘请专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查看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

3.结果认定。专家根据中期进展报告及补充材料给出“通过”“暂缓通过”及“不通过”三类结果,启林教育研究院将中期评审结果及评审意见向学校和项目组反馈。

4.经费划拨。对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给予第二期经费划拨;针对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收回一期拨付经费,停止后续经费支持;针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将限期3个月整改复查,通过后再拨付后续经费。

(二)一般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由所在学校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对一般建设项目的进展做汇总报告(附件3)。

三、进度安排

9月30日前,各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将中期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向项目团队传达,请团队开展自查;

10月25日前,各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向启林教育研究院提交各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进展报告和一般建设项目进展汇总报告(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linjiaoyu1@163.com(重点建设项目以项目编号命名,一般建设项目以校名命名)。

10月26日-10月31日,启林教育研究院对中期评估材料进行初审。

11月1日-11月12日,启林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11月15日前,启林教育研究院将中期评估结果及评审意见向学校和项目组反馈。

请各学校及申报团队认真做好优质示范课程中期评估工作梳理,对照项目的建设目标、措施、预期成果和应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为下一步顺利结项验收做出必要准备。

 

启林教育研究院

2021年9月15日